港股交易時間:開盤、午休、收市與交收怎麼算

先分清港股一日的交易時段

香港證券市場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交易,公眾假期除外。根據香港交易所《交易時間——香港證券市場》,一般全日交易日的時序如下:

  • 開市前競價時段:上午9時至上午9時30分。交易系統在這段時間及收市競價時段,只接受競價盤及競價限價盤。
  • 上午持續交易: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香港交易所《證券市場交易須知》把這一段列為早市持續交易。
  • 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午間休市。交易時間表把這一小時列作「延續早市」,但《證券市場交易須知》明確指出,持續交易時段是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以及下午1時至下午4時,因此不應把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當作另一段普通持續交易。
  • 下午持續交易:下午1時至下午4時,交易所時間表稱為「午市」。
  • 收市競價交易:下午4時開始,於下午4時08分至下午4時10分之間隨機收市。

因此,開市時間、午間休市時間、下午恢復交易時間及收市競價開始時間,屬於不同環節,不能只以「9時30分開市、下午1時午市開始」概括整個交易日。

收市競價交易的四個階段

全日交易日的收市競價交易由下午4時開始。香港交易所《收市競價交易時段(CAS)》將其依次劃分為:

  1. 參考價定價時段:下午4時至下午4時01分。系統按每隻收市競價證券計算參考價,並訂出競價交易時段內的允許價格限制。香港交易所《交易機制》列明,限制範圍是參考價格的上下5%。
  2. 輸入買賣盤時段:下午4時01分至下午4時06分。
  3. 不可取消時段:下午4時06分至下午4時08分。這段時間內,新輸入競價限價盤的價格必須處於買賣盤記錄冊內最低沽盤價與最高買盤價之間。
  4. 隨機收市時段:下午4時08分至下午4時10分。收市競價證券會在隨機收市時段結束後對盤,並不是所有證券固定在下午4時08分一刻成交。

若收市競價沒有確立最終參考平衡價格,交易所會把參考價當作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用以配對買賣盤;該價格亦會成為相關證券的收市價。收市競價涵蓋股本證券、基金,以及槓桿及反向產品等類別。

半日交易日的收市時間

半日交易日的收市競價在中午12時開始,香港交易所《收市競價交易時段(CAS)》列明四個相應時段:

  • 參考價定價:中午12時至中午12時01分;
  • 輸入買賣盤:中午12時01分至中午12時06分;
  • 不可取消:中午12時06分至中午12時08分;
  • 隨機收市:中午12時08分至中午12時10分。

所以,全日交易日的隨機收市窗口是下午4時08分至下午4時10分;半日交易日則相應提前至中午12時08分至中午12時10分。

香港交易所《交易時間——香港證券市場》另注明,聖誕前夕、即平安夜,新年前夕,即除夕,以及農曆新年前夕,均沒有延續早市及午市交易;如某日沒有早市交易,當天也不會有延續早市交易。換言之,不能把上述日期一律按有下午1時至下午4時交易的普通全日日曆理解;屬半日交易時,收市競價須按中午12時開始的時間表閱讀。

成交、取消與交收是三回事

香港交易所《證券市場交易須知》指出,所有輸入交易系統的買賣盤均屬有效;已經達成的買賣盤不能更改或取消,除非交易所董事會另有決定。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交易程序》亦說明,網上交易指示只有在尚未執行時才可取消或更改;「交易確認」代表指示已執行,即使只是部分成功配對。

至於交收,香港交易所《交收——證券》規定,在聯交所及結算機構層面,交易所買賣涉及的股份數額及款項數額均於T+2日交收。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股票交收》說明,T是交易日的縮寫,T+2即交易後的第二個交易日,不是單純按兩個曆日計算。

IFEC同時指出,這個T+2安排是證券結算所與交易所參與者之間的交收安排;中介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安排屬商業協議。視乎中介人的風險管理政策,客戶可能須在落買盤前預存款項,亦可能獲安排在T日或T+2日付款,因此不能把市場結算周期直接視為每個投資戶口必然收到股票或付款的同一時間。

香港投資者亦可透過股市互聯互通買賣滬深A股。IFEC《股票交收》列明,滬深A股於T日交收股票,款項則於T+1日交收;香港交易所《交收——證券》亦指出,中華通證券買賣的股份數額於T日交收。

即使T日買入的港股可以於T日沽出,這只是說買賣動作可在同一個交易日完成,俗稱T+0交易,並不代表股票或款項亦於T日完成交收。交易時間回答「何時可以進行或完成交易」;交收時間則回答「結算安排何時完成」,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參考資料